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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泸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营经济课题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泸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发布2025年度民营经济研究课题。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国家及地方政策对泸州民营经济的影响,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集群,推出一批具有区域性、实践性、创新性较强的研究成果和应用成果为提升泸州经济发展活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一)面向市内外公开申报。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有关科研管理规定。

  2.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需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3.中心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课题标书须紧密联系《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具体题目自拟),绕开课题指南的课题申请,不予立项。

  立足学科前沿,贴近泸州实际。基础研究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各申报单位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申请书、活页内容,特别是选题的政治方向、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负责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予以报送。

  (四)报送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一式2份(纸质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至中心指定邮箱。凡有涉密内容的,不得从网上递交,请与研究中心联系。

  (五)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7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立项结项

  (一)管理和结项参见《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泸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二)立项评审采用匿名通讯初评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公示评审立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逾期未结项者,撤销立项。鼓励以被采用的资政报告、专著、论文为课题最终成果形式。

  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出版或发表须注明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泸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项目字样和项目名称、编号。否则不予认定。

  项目结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知网、万方或维普可查)(28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提交查重报告)。

  最终成果实行专家匿名通讯结项鉴定,结项等级予以公布。

  可申请免于结项鉴定的情形:(1)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或转载;(2)被市委、市政府作为重要成果采纳;(3)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4)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采纳;(5)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平 林金柱 欧阳弘虹

  联系电话:13982732679  17711421281  18008202907

  电子邮箱: 948519650@qq.com

  通讯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东华校区弘礼楼4508

  邮政编码:646000

 

  附件:1.泸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指南

      2.泸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3.泸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活页

      

           泸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2025710

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12号(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2楼) 电话:0830-3104047 3195632  E-mail:lzssk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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