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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诚信原则法治化研究》成果汇要


羊海燕

【摘要】本文以“税收契约 ”为逻辑起点,以“纳税人权利保护 ”和“政府征税 权限制 ”为行文主线,对诚信征税的理论来源、法治演进、本质内涵和发生机理 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为诚信原则这一私法领域的  帝王条款”,成为财税法领域的统率性原则寻找支撑和依据 。从我国征税诚信 原则缺失的实践样态和逻辑机理,系统论证了征税诚信原则的必要性和合理  。基于政府征税的经济属性,运用博弈论、不完全契约论和均衡理论剖析了 诚信征税法治化的正当性标准和法治目标  通过对诚信征税法治化的道德性 拘束、合宪性考察和制度发展走向等方面的探析,努力探寻诚信征税法治化制 度设计和创新  最后,将诚信征税的理论推演落脚到具体的财税制度建设,并 对《税收征管法》、《预算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公共投资法》等法制的建 立与完善进行了构想,力求构建相互耦合、和谐统一的诚信征税制度环境。

一、《税收诚信原则法治化研究》篇章结构

         全文共分六章探讨和研究政府诚信征税的法治化问题。

第一章为征税诚信缺失实践样态与学理追问 。第一部分对诚信征税原则  的法治演进进行了梳理 。第二部分为征税诚信缺失的实践样态,对征税和用税  环节诚信缺失的外在表现进行了阐释 。第三部分为征税诚信缺失的学理追问。纳税人负担与收益的“非对称性 ”的现实约束、以及“收益型 ”和“负担型 ”税文化 的影响是政府征税诚信缺失的“税制基因”。

第二章为诚信征税的理论来源与发生机理 。第一部分以契约思想为基础, 论述了政府诚信征税的理论发端、逻辑原点、理论自洽,以及理论衍伸 。第二部  分是诚信征税的发生机理  为诚信征税法治化探寻逻辑进路,为诚信征税的制  度安排奠定理论基础。

第三章为诚信征税法治化正当性的经济学评判 。第一部分从诚信征税之 征纳双方博弈均衡视角进行剖析,找寻诚信征税对征纳双方达到博弈均衡的经 济学界定标准 。第二部分是诚信征税之公共产品效用最大化视角解析  剖析 了公共产品均衡的政府征税的制度需求,以及实现公共产品效用最大化的诚信 征税机制 。第三部分为诚信征税之公平与效率一般均衡视角解析 。通过对征 税的公平与效率悖论解读,找寻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关系及处理方法,推演 出实现税收公平与税收效率一般均衡的理论路径。

第四章为诚信征税法治化的逻辑进路 。第一部分为诚信征税的道德性拘  束,其中论述了人民主权的自然正义,对纳税人财产权和人格权尊重的“德性道  德调节 ”前提,以及国家税权的私欲控制与知止、善为、尽责,确保诚信征税的  “德性 ”要求 。第二部分为诚信征税的合宪性考察  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征税权  宪法约束是一种财产权的“在先约束”,因此可以从宪法的高度来矫正政府失灵  的问题 。第三部分为诚信征税的法治化目标 。诚信征税的法治化目标,应当使  征纳双方由非合作博弈转为合作博弈,解决集体理性与个人理性的冲突 。第四  部分是诚信征税的法治化谦抑 。科学划定政府征税“禁区”,限制政府征税权, 以税收“谦抑性 ”原则为约束,以“中性 ”与“非中性 ”的兼顾,保护和尊重纳税人  的私权,以彰显征税诚信法治化的制度效用。

第五章为诚信征税法治化的制度创新 。诚信征税的税收法定首先应当体 现为诚信征税的宪法确立,其次应当是良性税制的诚信表达,再次是税收法定的纳税人同意权保留,以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决策权,税收法定的授权立法控制, 以法定形式进行税收立法权的配置,最后是税收法定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制度映  射,主要体现为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诚信规制,以及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  诚信原则路径依赖。

第六章为诚信征税法治化的邻域制度 。第一部分为诚信征税法治化的邻 域制度变迁需求,首先对诚信征税法治化的制度环境极其效率进行了深度解 析,再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诚信征税法治化的邻域制度变迁需求,提出 税收领域制度构建应当增强制度耦合性,避免制度之间的冲突和制度真空 。第 二部分为诚信征税法治化的邻域制度变迁安排 。首先分析了《预算法》完善的 用税约束与诚信原则,认为应当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预算,建立财政资金使用 效率的指标评价体系 。其次对《财政转移支付法》的诚信立法进行了构建,财政 转移支付法应将政府用税的权源、转移支付标准以及转移支付效率界定内涵于 相关法律制度之中 。最后对《公共投资法》提出了立法建议,对拟投资项目作详 尽而审慎的考察,并辅以严格规范的投资“成本——收益 ”分析,从而实现国家 治理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的运用,彰显制度治理的意涵内核。

二、《税收诚信原则法治化研究》学术价值

通过严密科学论证,寻觅到财税法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优选路径,提高财 税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衡平性,方能实现财税法的法定性、公平性和实质正 义,不断提高税收遵从度 。循此逻辑,不断丰富财税法学科体系和分析框架的 终极目的是建立一套体现征纳互信的财税制度,从而实现政府限权、民权保护 的良性税制局面  本选题立足政府诚信的逻辑起点,以纳税人权利保护为核 心,遵循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为诚信征税法治化进行制度设计,促进财税法理 论和制度变革的创新。

三、《税收诚信原则法治化研究》应用价值 

促进财税法理论的发展和制度变革的创新 。征纳双方之间互不信任是其 紧张关系的根本原因,良性的税收制度安排是税收遵从度较低和征纳成本高企 的制度诱因 。从本质上讲,通过严密科学论证,寻觅到财税法深化改革的突破 口和优选路径,提高财税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衡平性,方能实现财税法的法 定性、公平性和实质正义,不断提高税收遵从度。

 

作者单位:西南医科大学

(本成果在泸州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中获得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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