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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泸州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工作的通知

区、县委宣传部和社科联,在泸高校社科联,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社科联关于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泸委办发〔2002〕2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市今年将开展泸州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标准及范围

(一)凡参选社科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尤其是产生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对策应用研究性成果。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市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县、区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可申报参选。

(三)我市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我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选。

(四)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申报参选;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选。

(五)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选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已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不含泸州市级)以上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二、申报办法

为保证推选工作有序进行,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区县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和部门相关机构为本次成果推选的初评机构。请作者向所属初评机构申报参选并提交成果。

初评单位负责接受成果申报,对成果申报进行严格审核和初评。市社科成果推选办公室一般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4月1日至4月30日)。4月20日前各初评机构向市社科成果推选办公室报送《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申报登记表》。

(二)初评推荐(5月上旬)。市社科成果推选办公室下达初评推荐指标后,各初评单位将初评材料报送市社科成果推选办公室。包括:《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成果材料(专著5本,论文1份原件及4份复印件)和佐证材料(一式5份)。成果至少有1份原件,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1份。

(三)专家评审(5—6月)。成立专家评审组,集中1个月时间进行评审。

(四)专家复审、领导小组审定(7—8月)。专家组复审并召开市社科成果推选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获选成果。

(五)公示(9月)。经市社科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荣誉奖,一、二、三等奖的获选项目,在《泸州日报》等市级媒体上向社会予以公示。

(六)表扬。公示结束后报请市政府核准,择机召开工作总结会对推选出的优秀成果予以表扬。

四、组织领导

泸州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工作,由泸州市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社科联,负责推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资料领取和下载。本次推选工作《实施细则》和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在泸州市社科联网页(党政网)或泸州社会科学网站(www.lzskl.com)直接下载。

(二)市社科成果推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泸州市连江路二段12号市社科联。

邮  编:646000          联系人:陈英、杨铖

电  话:0830—3104047   0830—3195632(传真)

 

附件:泸州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

                              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3月28日


附件

 

泸州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了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推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成立泸州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鞠  丽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邵晓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宗慧  市政府副市长

        周亚琼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王洪波  市委副秘书长

胡晓玲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胥兴贵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龚百川  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史乃广  市委政研室主任

黄  辉  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吴跃林  市人大研究室主任

        高长万  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刘  涛  市教育局局长

刘  杰  市财政局局长

黄  华  市社科联主席

        张  程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刘  毅  泸州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陈  真  四川警察学院副院长

        彭  涛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蒲开伦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泸州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推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选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市社科联,由黄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李凌、市社科联秘书长辛春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12号(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2楼) 电话:0830-3104047 3195632  E-mail:lzssk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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