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泸州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第一、二阶段的情况。会议指出,泸州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在市评奖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区、县社科联,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大、中专院校、党校,市级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已经顺利完成了组织申报、推荐初评工作。我市共有36个单位组织参评,共申报科研成果687项。经市评奖办严格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为574项。市评奖办依据申报质量、数量等因素,下达初评推荐指标497项,最终收到初评推荐成果438项。市评奖办根据泸州的实际和评奖委员会规定的评奖原则,聘请了20名来自市内大专院校、有关部门的学科评审专家对初评推荐成果进行评审。
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市社科评奖办公室主任许可代表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对学科评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明确角色,责任和使命。各学科评审专家要把最优秀的成果评选出来,经得起社科界、社会的审查和历史、实践的检验。二是要认真审读,准确评价,反复比较,严肃对待每一件作品,做到“对泸州人民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负责,对申报者负责”。三是要在评审中注意把握好几个重点,把紧紧围绕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有大思路,有前瞻性,有具体对策,可操作性强,能代表泸州社科理论水平,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的优秀成果评选出来;把紧紧围绕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研究,对推进工作有帮助的优秀成果评选出来;把立足学科前沿进行研究,具有创新性,能代表本学科领先性的学术成果评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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