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的意见》(泸委办发[2002]21号)的规定,泸州市评奖办公室制定了《泸州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并发出了今年开展两年一次的全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这次社科评奖申报范围是:凡在
本次评奖奖项设置:荣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限额100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0项,优秀奖40项。荣誉奖不设限额。获奖成果由市评奖委员会代市政府颁发证书、奖金。
泸州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成立的泸州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领导。泸州市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评奖工作分八个阶段进行:组织申报、初评推荐、学科组评审、专家组复审、市评奖委员会审定、媒体公示、市政府核准、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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